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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  我是竹山县城关镇霍河电站刘家山村2组的,从2013年10月持续到今天2014年1月16号,我们这里一直在修公路,项目名称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,永久性占了我家的土地并损毁了我家退耕还林栽种的1000多棵杉树,这是我家赖以生存的土地及树木,没有了地和树,叫我们靠什么生活?现在刘家山里及城关镇都说没有任何补偿,就这样永久的占用了耕地,毁坏了树木,我们栽种这些树木及培育这些树木付出的所有劳动也都白费了吗?耕地也没有了,我们吃什么?请问政府职能部门,这样的做法合理吗? 
  来信人电话:13971167302
  来信人地址:湖北十堰竹山县城关镇霍河电话刘家山村
答:你好,经调查:2013年年初,县里计划修通“深霍(深河至霍河)旅游路”,其中涉及城关镇刘家山村境内的公路由城关镇负责修通。城关镇遂安排刘家山村负责公路施工,修路费用由城关镇先行垫资。修路占用林地一事,均未提及由谁负责办理相关手续。
2013年10月18日,刘家山村在未取得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,就组织机械进行公路施工。10月27日,当公路修至本村2组境内时,因涉及农户的耕地和扒山较多。当日,镇驻点干部和村干部就在2组韩世成(系韩兆阳父亲)家召开“深霍旅游路”动员会,听取当地老百姓对修路的意见。在会上,村委会提出对因修路毁坏的青苗据实进行赔偿,对耕地和扒山不予赔偿。与会老百姓对此提议没有提出异议。会后,刘家山村委会便组织机械从2组往3组修。在修路时,占用刘家山村2组村民韩世成位于“水井槽”处退耕还林地1.2亩、“韩大爷坟”处退耕还林地0.68亩、“水井牌子”处退耕还林地1.29亩,合计3.17亩。被占用林地内栽植的杉树全部被毁坏,实际株数无法统计。经对现场存放的被毁坏的杉木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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